发布单位:山东汇洋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2-8-5
建筑吊篮
对于生产或经营电动吊篮、建筑吊篮产品的,要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。只有具备使用证后,方可向全国各地提供使用此产品
在持有建设部发放的使用证的同时,还需要再经使用本产品的当地安全---管理部门---认定。并发放当地的准用证后,方可向当地使用单位提供此产品。
施工单位自己设计自己使用---产品提供其他单位的,不需报设计院部鉴定,但必须在使用前,向当地安全---管理部门申报,并经---认定。申报单位应提供有关设计,生产和技术性能检验合格资料。
在使用建筑吊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各项规定。
严禁建筑吊篮超载作业
建筑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经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技能操作培训、考核合格并取得有效---方可上岗操作;吊篮必须专人操作,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或未经主管人员同意擅自操作。
操作人员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、安全带,安全带上的自锁扣应扣在单独牢固固定在建(构)物上方的悬挂生命绳上。
操作人员---、过度疲劳或情绪异常时不得上岗作业。
双机提升的建筑吊篮必须有二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作业,严禁单人升空作业。
操作人员不得穿着硬底鞋、塑料底鞋、拖鞋或其他易滑的鞋子进行作业,作业时严禁在悬吊平台内使用梯、凳、搁板等攀高工具和在悬吊平台外另设吊具进行作业。